智学网从贵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4年贵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情公告已公布,报名日期4月20日-网络情人节,具体详细情况如下:
各市(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公告》(卫人才发〔2024〕4号)考务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考评工作实质,经研究,定于2024年7月1、2日拓展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组织考试考务管理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组织机构
考试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根据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同组成人高考点负责本辖区内申报职员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具体负责,同时作为省直考试知识点受理在筑有关单位申报职员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参加考试职员范围及有关倾斜政策
(一)凡申报2024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员,均须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省直考试知识点负责受理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及驻黔部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和组织考试。非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考生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所在市、自治州考试知识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职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中一年级级职称评审。
(三)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中一年级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政策打折。
3、申报评审类别
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定向评价定向用评审认定(简称“基层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简称“民营专项评审”)。
4、报考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报名要求
申报人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里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技术职员职称规范改革的指导建议》(人社部发〔2024〕51号)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报名要求
申报人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黔人社厅通〔2024〕153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层次人才参评资格报名要求
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历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规定
1.2024至2024年期间获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从2024年起获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需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获得“Ⅱ类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黔人社厅通〔2024〕153号)需要,符合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考试报名医师、护士专业的,须拥有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5.根据《中共贵州委贵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革新进步的推行建议》精神,临床类别医师通过省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允许考试报名中西医结合有关专业,并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5、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法
(一)考试内容
一是专业常识,包含本专业和有关专业常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含本专业国内外进步近况和发展势头;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含本专业容易见到病、疑难病例剖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此次考试不指定参考教程,不编印考试概要。
(二)专业、级别设置
2024年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3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试级别为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
1.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考试专业选择
依据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实质需要,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按黔人社厅通〔2024〕398号文件中的109个专业(含3个新增专业)设置(详见附件2),新评审条件颁布后,按新评审条件规定的评审专业推行。
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申报人应依据本人现从事(聘任)的专业与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需要,选择相应的专业考试报名,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2.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考试专业选择
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和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仅限于《贵州2024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附件3)上的专业。
(四)考试形式和考试日期
考试使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法进行,分8个场次考完,考试时间每场次120分钟;考试场次准时间安排如下:
6、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法。使用在线报名,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
(二)在线报名时间。4月20日-网络情人节,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入口∕在线报名∕2024年贵州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线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
(三)考试知识点现场确认、考生资格审核。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4月20日-5月29日。各考试知识点可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向考生公布。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需要注意的地方》(附件4)。
(四)考区审核考生报名条件。5月30-6月2日。
(五)考试知识点考区上考试报名场信息。6月7近日。
(六)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6月14近日
(七)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6月26-7月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准考证打印。
7、考试成绩功用
(一)申报2024年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员,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2024年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除全省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免试及2024年度已报名参加考试并合格的申报职员外,均须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
1.参加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工作单位级别为省、市、县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工作单位级别为乡镇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55分为合格。工作单位对应级别详见附件5。
2.对我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城区、正安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申报“社会化评审”“民营专项评审”的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考试成绩达55分为合格。
3.考生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查看当年度个人参加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职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合格职员文件及名单附件可作为申报及送评依据,合格职员考试成绩三年有效。评审当年未通过评审的考试合格职员,成绩有效期内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取高分纳入综合评价。
4.免试职员根据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考试分数根据同级别应试合格职员平均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工作单位级别为省级三甲,考试成绩根据省级三甲单位应试合格职员平均分计入;工作单位为市州级,考试成绩根据市州级单位应试合格职员平均分计入,以此类推。免试职员申报评审及考评结合综合评价事宜另行公告。申报职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免试职员要严格把关。
8、考评工作纪律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根据本公告需要,加大管理,精心组织推行。要严肃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破坏考试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黔人社通〔2024〕1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
9、其他事宜
(一)一线医务职员范畴。公告涉及的一线医务职员以《中共贵州委贵州人民政府关于给予2024年新冠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中有关职员名单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属、委直属各有关单位2024-2024年度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职员名单为准。
(二)考试收费。各考试知识点考试费收取根据《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公告》(黔价费〔2024〕250号)规定标准实行,考试费每个人每次120.00元(含按协议上缴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部分);考试费核算缴纳待考试报名条件审核结束后另行公告。
(三)加大考试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宣传力度,把考试工作文件准时传达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基层一线和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职称和参加考试。要做好对“一线医务职员”范畴的讲解工作,切实让一线医务职员享遭到关心爱惜医务职员有关政策。充分借助本单位网站、当地主流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政策知道率,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卫生专业技术职员准时知道和学会考试文件政策的有关调整。
(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事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由贵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考试考区办公室按国家和我省卫生类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另行公告。
(五)考试知识点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吴翔,0851-83617522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李雪梅,0851-86820725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职员管理处:0851-85837217
贵阳卫健局:黄春,0851-87987161
遵义卫健局:袁珂,0851-27613068
遵义卫生职员教育考试中心:郭欣,0851-28920939
六盘水卫健局:王正祥,0858-8230336
安顺卫健局:甘永青,0851-33236341
毕节市卫健局:崔磊,0857-8252362
铜仁市卫健局:代仕春,0856-5212951
黔南州卫健局:范福艳,0854-8512801
黔东南州卫健局:白俊杰,0855-8218276
黔西南州卫健局:张琨燕,0859-3228571
省直考试知识点:叶青,0851-83617122
附件: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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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3日